31省份新一届省级人大常委会、省级政府领导班子全亮相******
随着1月19日青海、江苏、甘肃、北京人代会结束,2023年全国31个省份省级两会全部结束,新一届省级政府、省级人大常委会、省级政协领导班子相继产生。
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9日选举陈刚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黎明、杨逢春、尼玛卓玛(女,藏族)、刘同德、张黄元、吕刚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吴晓军为省长,王卫东、才让太(藏族)、刘涛、杨志文(回族)、刘超、李宏亚、何录春、王海红(女)为副省长;选举汪洋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张泽军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9日选举信长星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樊金龙、魏国强、曲福田、陈星莺(女)、周广智、张宝娟(女)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许昆林为省长,马欣、胡广杰、夏心旻、方伟、李耀光、徐缨(女)、王晖为副省长;选举夏道虎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9日选举胡昌升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藏族)、马廷礼(回族)、胡焯、李沛兴、俞成辉、戴超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任振鹤(土家族)为省长,程晓波、张锦刚、赵金云(女)、李刚、雷思维、黄瑞雪、陈得信为副省长;选举王赋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王中明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9日选举李秀领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齐静(女)、张建东、庞丽娟(女)、闫傲霜(女)、侯君舒、于军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殷勇为市长,夏林茂、亓延军、靳伟、于英杰、谈绪祥、高朋、刘宇辉、司马红(女)为副市长;选举陈健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寇昉为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8日选举景俊海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广滨、范锐平、田锦尘、刘金波、贾晓东、郝国昆(女)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韩俊为省长,蔡东、刘凯、韩福春、李国强、贺志亮、杨安娣(女)、梁仁哲(朝鲜族)为副省长;选举张忠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徐家新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8日选举林武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杨东奇、孙立成、王随莲(女)、王良、范华平、王艺华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周乃翔为省长,曾赞荣、范波、宋军继、周立伟、陈平、李伟、邓云锋、王桂英(女)为副省长;选举夏红民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霍敏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8日选举张庆伟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乌兰(女,蒙古族)、张剑飞、陈飞、胡旭晟、周农、彭国甫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毛伟明为省长,李殿勋、张迎春(女)、李建中、王一鸥、秦国文、蒋涤非、周海兵为副省长;选举王双全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朱玉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8日选举祖木热提·吾布力(女,维吾尔族)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宁平、托乎提·亚克夫(维吾尔族)、木合亚提·加尔木哈买提(哈萨克族)、迪力夏提·柯德尔汗(柯尔克孜族)、平新来、王国和、买买提明·卡德(维吾尔族)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艾尔肯·吐尼亚孜(维吾尔族)为自治区主席,陈伟俊、玉苏甫江·麦麦提(维吾尔族)、陈明国、孙红梅(女,满族)、刘苏社、薛斌、王刚、麦尔丹·木盖提(维吾尔族)、凯赛尔·阿不都克热木(维吾尔族)为自治区副主席;选举田湘利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迪里夏提·沙依木(维吾尔族)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7日选举王蒙徽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艳玲(女)、马国强、刘雪荣、刘晓鸣、胡志强、杨云彦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王忠林为省长,董卫民、邵新宇、徐文海、盛阅春、张文彤、吴海涛、陈平(女)为副省长;选举侯淅珉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游劝荣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7日选举楼阳生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亚、何金平(白族)、李公乐、刘南昌、张建慧、苏晓红(女)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王凯为省长,孙守刚、刘玉江、宋争辉、孙运锋、张敏(女)、郑海洋、杨青玖、刘尚进为副省长;选举曲孝丽(女)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胡道才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7日选举沈晓明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军、刘星泰、苻彩香(女,黎族)、孙大海、闫希军、过建春(女)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冯飞为省长,沈丹阳、倪强、谢京(女)、陈怀宇、蔡朝晖(回族)、顾刚为副省长;选举陈国猛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戴军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7日选举徐麟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陶长海、王世杰、郭瑞民、桑维亮、王忠、杨永英(女,布依族)、李豫贵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李炳军为省长,吴强(侗族)、董家禄、蔡朝林、郭锡文、贾利军、张敬平(女)、罗强(苗族)、杨同光为副省长;选举李元平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茆荣华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7日选举郑栅洁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陶明伦、何树山、王翠凤(女)、杨光荣、刘明波(蒙古族)、韩军、魏晓明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王清宪为省长,费高云、张红文、张曙光、钱三雄、任清华(女,土家族)、单向前、孙勇为副省长;选举刘海泉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田云鹏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7日选举王炯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沈金强、屈谦、莫恭明、陈元春、欧顺清、赵世庆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胡衡华为市长,陈鸣波、胡明朗、郑向东、但彦铮、江敦涛、商奎、张安疆、张国智为副市长;选举宋依佳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李永利为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7日选举刘宁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方春明、张晓钦、黄伟京、卢献匾(壮族)、杨静华(女)、刘有明、周家斌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蓝天立(壮族)为自治区主席,蔡丽新(女)、许永锞、许显辉、苗庆旺、凌志峰、廖品琥、李常官(壮族)、眭国华(女)为自治区副主席;选举房灵敏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黄海龙(壮族)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6日选举赵一德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庄长兴、郭青、方光华、李晓英(女)、樊维斌、杨广亭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赵刚为省长,王晓、徐大彤、叶牛平、戴彬彬、窦敬丽(女)、徐明非、钟洪江为副省长;选举王兴宁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韩德洋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6日选举黄楚平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宁生、叶贞琴、张硕辅、肖亚非、刘雅红(女)、谭玲(女)为副主任;选举王伟中为省长,张虎、王曦、张少康、张新、孙志洋、王志忠、冯玲(女)、吕玉印为副省长;选举宋福龙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张海波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6日选举蓝佛安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清宇、贺天才、谢红(女)、王纯、张志川、吴俊清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金湘军为省长,吴伟、刘旸、汤志平、李成林、赵红严(女)、杨勤荣、熊继军为副省长;选举王拥军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冯军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6日选举郝鹏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向群、陈绿平、杨关林(锡伯族)、于国安、张淑萍(女)、宫福清(满族)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李乐成为省长,王健、张立林(土家族)、姜有为、高涛、郑艺、霍步刚、靳国卫、郭彩云(女)为副省长;选举刘奇凡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郑青(女)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6日选举许勤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永康、贾玉梅(女)、聂云凌、李显刚、谷振春、杨廷双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梁惠玲(女)为省长,王一新、余建、李毅、王秋实、王岚(女)、韩圣健、王刚为副省长;选举张巍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党广锁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6日选举梁言顺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白尚成、董玲、杨培君、杨玉经、沈凡、沈左权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张雨浦为自治区主席,陈春平、买彦州、吴秀章、王立、刘军、冼国义、马宗保为自治区副主席;选举艾俊涛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安长海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6日选举洛桑江村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旦科、坚参、桑顶·多吉帕姆·德庆曲珍、王峻、张延清、许成仓、江白、唐明英、刘柏呈、李文革、孙献忠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严金海为自治区主席,陈永奇、任维、肖友才、甲热·洛桑丹增、罗梅、张洪波、王勇、郎福宽、斯朗尼玛、韦秀长、徐志涛、龚会才、旦巴、次仁平措为自治区副主席;选举王卫东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次登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6日选举孙绍骋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少春、张韶春、段志强(蒙古族)、艾丽华(女,蒙古族)、李秉荣、吴艳刚(达斡尔族)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王莉霞(女,蒙古族)为自治区主席,黄志强、奇巴图(蒙古族)、包献华、郑光照、么永波、代钦(蒙古族)、杨进(蒙古族)、白清元为自治区副主席;选举刘爽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杨宗仁(蒙古族)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5日选举易炼红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金彪、高兴夫、吴晶(女)、刘忻、赵光君、暨军民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王浩为省长,徐文光、王文序(女)、卢山、王成国、张雁云、张家胜、胡伟、李岩益为副省长;选举傅明先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李占国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5日选举倪岳峰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董仚生、周仲明、张妹芝(女)、高云霄(女)、吴晓华、陈平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王正谱为省长,葛海蛟、时清霜、严鹏程、胡启生、金晖(女)、王立彤、董兆伟为副省长;选举刘昌林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黄明耀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5日选举喻云林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顺清、赵飞、李虹、张庆恩、马延和、殷向杰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张工为市长,刘桂平、衡晓帆、李文海、朱鹏、杨兵、谢元、范少军、张玲为副市长;选举陈辐宽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李静为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5日选举周祖翼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联清、庄稼汉、李德金、檀云坤、袁毅、江尔雄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赵龙为省长,郭宁宁、郑建闽、林文斌、李建成、常斌、林瑞良、王金福为副省长;选举迟耀云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金银墙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5日选举尹弘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殷美根、胡世忠、张小平、王少玄、朱斌、张伟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叶建春为省长,任珠峰、孙洪山、袁勤华、夏文勇、陈敏、史可、卢小青为副省长;选举马森述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傅信平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5日选举王晓晖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雁飞、罗强、祝春秀(女,彝族)、彭琳、宋朝华、王菲、刘坪、何延政、朱家德、何礼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黄强为省长,李云泽、杨兴平、叶寒冰、田庆盈、胡云、郑备(女)、段毅君为副省长;选举廖建宇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王树江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5日选举董云虎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钢淼、周慧琳、宗明(女)、陈靖、张全、徐毅松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龚正为市长,吴清、郭芳(女)、张小宏、刘多(女)、华源、解冬(女)、李政、张亚宏为副市长;选举李仰哲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贾宇为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4日选举王宁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小三、宗国英、王树芬(女,藏族)、李文荣、徐彬、任军号、罗红江(傣族)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王予波为省长,刘非、张治礼、杨斌(彝族)、王浩、郭大进、纳云德(傈僳族)、杨洋(女,彝族)、岳修虎为副省长;选举冯志礼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张应杰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澎湃新闻 记者 岳怀让)
点赞“大V”月入万元是圈套 记者暗访还原刷单诈骗术******
□ 长江日报记者邓小龙
登录短视频平台,给一些“大V”账号点赞,截图发给“助理”后就能挣佣金,甚至“轻松月入过万”?近日,有市民通过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自己多次收到此类推广短信,有些心动,难辨真假。
连日来,长江日报记者按照推广短信中的渠道暗访。记者下载“奇光传媒”APP后,从“实习学员”做到“正式学员”,发现“助理”发布的点赞、“打榜”等任务不断加码,学员投入的资金从最初的0元、100元、1000元,一路猛涨到100000元,并称“返利30%至40%,名额有限”。
暗访中,记者在投入资金涨至1000元时及时“刹车”。2天内多次“做任务”,记者净赚了317元。有学员则称,自己转账3000元等“打榜”后,指导自己操作的“助理”就联系不上了。
2月1日,记者从武汉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获悉,近期接到过类似警情,该情况属刷单诈骗。目前,该APP已被市民在国家反诈中心APP举报。
■ “助理”发来100元佣金
据市民周先生反映,最近,他多次接到号称某短视频平台的“带货”推广短信,称其“信誉良好,邀其加入QQ群开通带货资格,轻松月入过万”。对此,周先生将信将疑。
1月29日,根据周先生提供的信息,记者搜索加入了短信中提到的QQ群。刚一入群,就有客服人员提醒记者提供支付宝收款码,发放了8.8元“新人红包”。此后,客服要求在短视频平台上搜索一些“大V”账号,关注、点赞后将截图发给客服。经客服“确认”,再次通过收款码支付佣金,每个点赞“任务”支付3.8元。
在完成4个“任务”后,客服在群内发布了一个链接,要求群内用户通过手机自带浏览器打开,下载一款名为“奇光传媒”的APP并注册登录,称是用于发布任务和结算。记者下载该APP登录后发现,这是一个类似微信的聊天APP,客服会邀请用户添加一位“助理”为好友,并建群发布任务。“助理”每隔半小时发布一次任务,每个点赞任务的佣金为3.8元。当天,算上“新人红包”“刷单奖励”等,记者共收到佣金约100元。
■ “助理”诱导用户出钱“打榜”
1月29日下午,记者在APP内“做任务”时,一位“助理”突然主动发问:您知道为什么这么轻松点赞就能赚取佣金吗?记者询问其原因,这位“助理”回复说:“我们是一个传媒公司,包装一些网红,这些网红开直播或者带货都是很赚钱的。他们一场直播下来收入是很可观的,他们会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给自己增加人气,点赞的佣金也是他们给的。”
此时,“助理”向记者介绍,由于是第一天入群,记者的身份还是“实习学员”。只要完成第一天的所有任务,第二天签到后就会升级成“正式学员”,每个任务的佣金也会更高。
1月30日9时许,记者再次登录该APP签到,并完成了两个简单的点赞任务——分别给昵称为“申雪倩”“滇西小哥”的“大V”点赞,两人的粉丝数分别为298万和324万。此时,单个任务的佣金提高到4.3元。10时许,“助理”突然发来消息,要求用户在该APP内绑定一张银行卡,并向指定账户打款。“这是用来给‘大V’们‘打榜’的,5至10分钟就会返现,并确保返还20%至30%的佣金收益。”在“助理”发布的任务图片中,“打榜”金额从100元至1000元不等。
为了一探究竟,记者向“助理”提供的一个银行账号转账100元,3分钟后,APP就更新了100积分的余额。记者进入了一个“打榜”页面,页面罗列着李宁、361°、华为、小米、格力空调等商家的LOGO。在一名“打榜老师”的指导下,记者进行了一系列操作,最后积分变为了128。记者在APP内点击“提现”,约3分钟后,银行卡收到128元。
■ 有人称转账3000元后“助理”失联
连日暗访中,该APP群聊内的人数不断增加,截至1月30日晚8时,显示群内已近4000人。据记者观察,在当日上午10时、下午1时、3时的三次“打榜”中,有数十位用户在群内发布了自己的转账截图,金额从100元到万余元不等。
在1月30日的一次任务间隙,“助理”再次向记者解释,要求用户在APP内绑定银行卡而不是直接到短视频平台打榜,是因为该APP与短视频平台是关联的,便于商家直接返现并支付佣金。“很多网红主播一场下来几百万、几千万的都有,‘打榜’说白了就是帮助主播吸引他们的粉丝去刷礼物,吸他们粉丝的钱罢了。”
1月30日下午1时许,记者再次试探“打榜”,向指定账户转账300元,经过5分钟左右操作后,银行卡收到387元返款。然而,到下午3时,“助理”发布的“打榜”任务金额突然提高到1000元起步,最高的100000元,并强调“返利30%至40%,名额有限”。
记者注意到,在该APP的群聊里,大批用户发布的截图显示,有不少人投入5000元、10000元甚至100000元“打榜”。有少数用户此后再次发布截图,称自己投入5000元后,很快就收到了6000多元返款。
记者也注意到,有部分用户在群聊内称,自己转账1000元、3000元等金额用于“打榜”后,指导自己操作的“助理”就联系不上了。
■ 银行提示“可能遭遇电信诈骗”
1月31日上午,记者再次登录该APP时,其运行已经开始有些不稳定。一方面,群聊界面经常出现连接失败的提示;另一方面,之前用于“打榜”、绑定银行卡的3个小程序链接均无法打开。记者就此询问“助理”,助理首先称“需更换网络再试试”。不久,“助理”又发来一串网址链接,提示记者从该链接进入“打榜”界面,记者未予理会。
2天暗访中,记者收到“助理”发放的佣金、返利共计317元。然而,1月31日中午,记者手机收到一条银行官方发来的短信,内容为:“尊敬的客户,银行提示您可能遭受电信诈骗,为保障资金安全,请拨打全国公安96110反诈专线咨询。”
“奇光传媒”APP是否合规?记者检索到奇光传媒集团的官方网站,通过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尝试与该公司取得联系,一直未果。
然而,在其官方网站的“公司新闻”一栏,第一条信息就是一则《关于不法分子冒用我司名义进行非法活动的紧急声明》。记者注意到,该声明发布于1月10日,声明中称:有不法分子盗用该公司LOGO标识,制作以“奇光传媒”为名称的手机APP软件,进行点赞任务、捐赠等非法活动。该公司从未开发过相关手机APP软件,也未推广过相关任务活动。
目前,市民周先生已在国家反诈中心APP举报了“奇光传媒”这一假冒APP,当前显示的办理进度为“用户发起举报”。截至发稿时,该APP仍可正常使用。
■ 警方证实:系刷单诈骗
2月1日,长江日报记者联系武汉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该中心相关民警介绍,近期,该中心的确接到过类似警情,该情况属于刷单诈骗。
记者在国家反诈中心APP内看到,公开发布的一些“刷单返利”类诈骗案例,手法与“奇光传媒”APP相似。骗子利用一些群体想赚快钱的心理,通过网页、招聘平台、微信QQ群等渠道发布兼职广告,以高额佣金为诱饵吸引受害人上钩,要求受害人先行垫付刷单金额,声称会返还本金及佣金,待受害人的刷单金额达到一定数额后,就会以没有完成刷单任务、新系统卡单、系统错误为由,要求受害人继续刷单或交纳解冻金,从而骗取钱财。
该中心公布的案例显示,高先生在QQ上通过了一个陌生好友的申请。对方随即将高先生拉进一个刷单赚钱群,并在群内发布了某刷单APP,称只要给某视频博主点赞就可以赚钱。高先生本着试一试的心态下载了APP,并完成了一个简单的点赞任务后,迅速拿到了佣金。在尝到甜头后,高先生彻底放下戒心。当客服推荐登录另一个投资网站进行刷单任务时,高先生不疑有他,立刻进行投注,很快赚了240元。然而,就在高先生继续投注800元后,客服称单子没完成,需要继续投注,于是高先生又连续投注了共计25000元。但投注后,对方仍表示没有完成,需要继续充值投注。此时,高先生才猛然惊醒,意识到自己受骗了,赶紧报了警。
民警提醒,所有刷单都是诈骗,千万不要被蝇头小利诱惑,千万不要交纳任何保证金和押金,切莫陷入“低投入、高回报”的圈套。
链接>>>
■ 刷单诈骗步骤环环相扣
第1步 设置诱饵
骗子在你使用的各种社交平台(如快手、抖音、QQ群、微信、微博等)发布招聘广告、发送短信,甚至直接加你好友,打着“高薪”“轻松”的旗号让你心动。
第2步 愿者上钩
一旦你心动了,主动联系了,骗子就会对你进行培训,告诉你工作十分简单,只要在网上拍下指定的商品并付款就能获得不菲的报酬,但是商品货款基本是需要你先垫付的,骗子说订单拍完后会将货款和酬劳一起支付给你。(骗你的)
为了骗取你的信任,你能看到他人的兼职收益和付款截图。
第3步 施以小利
当你进行到“工作”这步时,骗子会先给些甜头,第1、2单会按照约定支付货款和酬劳,骗得你的信任,目的是让你加大投入,多刷多赚。
第4步 实施诈骗
从第3、4单开始,骗子就会以“任务未完成”“卡单”“未按操作进行”等各种借口拒绝支付货款和酬劳,并不断鼓励你继续刷单,且表示只有不断刷单才能拿到之前的货款和酬劳。(假的)如果你听信了骗子的话,想要拿回之前的货款和酬劳,那就一步步陷得更深了。
■ 刷单类诈骗的3个版本
V1.0版—常规型
诈骗者→发布广告→即时通信→网民→话术文档→商品链接→小额返现→大额失败
V2.0版—赌博型
诈骗者→发布广告→即时通信→网民→话术文档→赌博网站→小额盈利→大额失败
V3.0版—抢单型
诈骗者→发布广告→即时通信→网民→话术文档→刷单APP→前期抢单盈利→后期平台跑路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