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振华:中国坚持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定力******
中新网北京8月29日电 “当前,全球气候变化已经从未来的挑战变成眼前的危机。”第二届“共同行动 助力碳中和”高层论坛日前在京举行,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解振华在论坛上如是说。
论坛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际合作中心与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联合主办,为中外绿色低碳领域的政策制定者、专家学者和实践者搭建交流平台。
会上,来自中国、印度尼西亚、南非等国的嘉宾分享实践、交流经验,探索发展中国家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可持续发展路径。
解振华表示,在全球气候变化挑战面前,没有一个国家能够置身事外、独善其身,坚持多边主义合作共赢是唯一的选择。他指出,要推动各方将当前发展与长期转型结合起来,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携手走上绿色、低碳、转型、创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中国一直以来,以实实在在的行动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了自己的贡献。”解振华介绍,2020年,中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降低了48.4%,超额完成对外承诺的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目标,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57.9亿吨。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煤炭占一次能源的比重从72%下降到56%,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的比重从7.4%提高到15.9%。
他提到,当前全球面临俄乌冲突,经济、金融、能源、粮食、产业链、供应链不稳定等多重挑战,一些国家气候政策出现一些回摆,但中国坚持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定力,按照既定的目标方向持续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无论其他国家气候政策是否出现反复,我们都会坚持落实《巴黎协定》,继续采取强有力的政策和行动,与各方一道,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的多边进程,通过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继续做全球气候治理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和引领者。”解振华说。
印度尼西亚驻华大使周浩黎表示,印度尼西亚已经作出了减少碳排放的承诺,2016年印度尼西亚政府已批准《巴黎协定》。印度尼西亚还制定了“2020年-2024年中期发展计划”,其中提到关于加强环境建设,提高抵御自然灾害和气候变化能力等问题。在疫情挑战下,印度尼西亚通过低碳发展找到了持续前进的动力,包括建设可再生能源、规范垃圾的管理和发展绿色工业区等等。
此外,周浩黎提到,作为二十国集团(G20)现任主席国,印度尼西亚将把能源转型问题作为G20三个优先事项之一。预计在今年的G20峰会,将所有的成员国聚集在一起,讨论碳排放减少,推进削减燃煤电厂的投资计划,进一步支持向绿色能源过渡和转型。
“目前,南部非洲地区经历着各种不同的极端天气事件。”南非驻华大使谢胜文表示,这些极端天气事件造成了广泛的破坏、基础设施被摧毁以及人员伤亡。作为发展中国家,其在适应全球气候变化方面的资金不足,同时疫情进一步消耗了有限的国家资源,而发达国家也未能履行资助义务。
谢胜文表示,南非致力于基于科学和公正原则应对气候变化,实现2050年碳中和的目标。南非政府在国家自主贡献目标中提出,到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控制在3.98亿-4.4亿吨。为实现脱碳,南非还制定一项电力部门投资计划,比如2019年的“南非资源计划”、绿色交通战略,以及近期实施的碳税。
“我们的战略不仅关注能源和交通部门,也包括工业和其他部门的减排,比如在农业、林业和土地利用等方面。”谢胜文表示,气候变化是一个全球性问题,需要采取集体行动实现碳中和,采取协调性的行动,才会最终获得胜利。(完)
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进入数据驱动新阶段******
1月4日,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在“第五届数据资产管理大会”发布的《大数据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显示,我国大数据技术产业整体水平大幅提升,已形成数据存储与计算、数据管理、数据流通、数据应用、数据安全五大核心领域。
从《白皮书》披露的数据看,我国大数据发展环境持续向好,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生态体系持续优化,市场前景广受认可。
从创新能力看,2021年我国发表大数据领域论文量占全球31%,大数据相关专利受理总数占全球超50%,均位居第一;从生态体系看,2021年我国大数据市场主体总量超18万家,形成了大企业引领、中小企业协同、创新企业不断涌现的发展格局;从市场前景看,2021年我国大数据相关企业获投总金额超过800亿元,创历史新高。
“2022年,我国在政策、人才、资金等方面持续加码,为大数据后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院长余晓晖特别指出,《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的印发,是我国探索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迈出重要一步。
尽管我国数据生产要素制度建设再获关键政策支撑,但未来发展,还要看大数据技术产业,即五大核心领域如何应对挑战。
针对《白皮书》罗列的各项挑战,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云计算与大数据研究所所长何宝宏以数据流通领域为例指出,数据流通技术提供了“数据可用不可见”“数据可控可计量”的数据服务新范式,数据流通市场逐渐从“以数据产品为主”向市场驱动的“以数据需求为主”转变,挑战也越发凸显,比如,数据权属界定的场景与问题复杂,对参与数据流通的主体权利关系,理论、制度和产业实践层面均尚未形成共识;数据的估值定价尚缺乏科学、标准的评价方法;数据流通的准入、竞争等行为约束没有清晰的法律界定,配套规则不完善;隐私计算等数据流通关键技术应用不成熟。
谈及被列为首位挑战的数据权属界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建民说:“从土地到石油,生产要素的产权界定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事,数据确权也是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最为核心的问题,是数据要素市场化的逻辑起点和法律前提。《数据二十条》将弥合此前关于数据确权的各种分歧,引导各方将力量集中到更为细致的制度研究和设计上。”
数据流通的重要前提是数据开放,它所带来的安全挑战来自何处首先需要廓清,《白皮书》给予明确:数据安全责任体系构建尚不成熟,数据安全的主体责任边界模糊;具体业务场景下的技术落地仍然缺乏实践指引,数据安全管理与技术易脱钩;传统网络安全防护思路与措施无法满足当下的数据安全防护需求。
“对数据开放中的安全性、合规性、权益分配等方面的考量,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数据的互联互通与价值实现,市场因而呈现‘数据需要开放,却又难以开放’的困境。”中国电子数据治理工程指挥部技术部主任国丽认为,解决这一矛盾需要扎实的安全技术支撑,需建立覆盖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的一体化的数据安全与数据要素化工程体系。
以《数据二十条》出台为标志,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从技术引领进入到数据驱动的新阶段,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秘书长高素梅强调,目前我国数据管理的水平仍然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数据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实用性仍然影响数据要素市场的进一步培育与开拓。(刘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