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陕西安康:为群众发放“爱心药”******
【抗疫中,我们众志成城㊺】
光明日报记者 李洁 张哲浩 光明日报通讯员 张昊
“您好,这是政府发的药,小白袋是发烧的时候吃一颗,黄袋子是全身疼时才吃一颗,千万不能吃错了,有啥问题先给我打电话再吃……”1月6日,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叶坪镇卫生院妇幼专干张荣新、镇民政所干部雷天坤挨家挨户一边发放免费药品,一边再三叮嘱。
不仅仅是叶坪镇,为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用药需求,汉滨区多方筹措,在紧急采购132万元感冒退烧类药品保障基层医疗机构用药的同时,通过民政、慈善等部门采购和干部职工捐赠,组织了价值48万元的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类等26种药品,下发到辖区37个镇卫生院,专门用于五保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免费供药。
“我们按照分批发放、逐步到位的原则,要求卫生院和村医务室对感染新冠病毒的特殊人群对症开处方、免费供药。”安康市汉滨区卫生健康局局长胡登基说。此外,安康市各药企也纷纷参与医药物资保障工作,为群众发放“爱心药”。
“每人可在门店免费领取6粒布洛芬和一袋维C银翘片,60岁以上的老人,优先发放。”1月6日,在位于安康城区党校路南苑国际小区楼下的朋成大药房内,药剂师庞贞珍一边招呼着进门的群众,一边熟练地发放着药品。
“我们最近在厂家蹲点采购了一批药,计划将100万余粒布洛芬片和10万袋维C银翘片,免费在13家连锁门店进行发放,以解群众的燃眉之急。”安康市朋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朋成说。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0日 04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