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是说法|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再开庭!泄露遗照,这种行为违法吗?******
文/赵斌
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说,最近在网络上流传的江歌遗体局部照片,让她这个失独的“白发人”再次备受煎熬。
死者遗体照片是谁发布的?这么做是否违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侮辱尸体吗?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歌在自己东京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她认为刘鑫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江歌之母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随后刘鑫提出上诉,2022年2月16日,二审一次开庭;2022年11月22日,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将第二次开庭。
据江秋莲说,她于11月9日发现亡女江歌遗体手部照片在网络流传,目的是分析伤痕,以求证明她向公众撒谎。已逝去6年的独生女遗体照片在网上肆意传播,作为母亲,她备受刺激和折磨。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照片被谁泄露,但江秋莲认为,这些照片源自案卷中内容,在两国法院庭审过程中都没有向公众公示过。她已就此事向警方报案。
刑事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对于民事案件卷宗内容适用一般性保密规定,不像刑事案一样有严格的保密限制。民事案件的证据一般不是通过侦查机关侦破取得,由律师调查取得或者由当事人提供。但如果涉及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也将会有刑事法律风险。
在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否有对死者不敬、甚至侮辱的嫌疑?
肖怡认为,侮辱尸体、尸骨、骨灰罪,构成要件要求犯罪对象只能是尸体、尸骨、骨灰,不能扩大解释为尸体的照片,即使非法公布尸体照片也不构成此罪,如果将犯罪对象扩大解释到照片的程度将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但是,如果未经允许公开或披露案卷中涉及的相关内容,造成了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涉嫌构成民事侵权,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权利。
网暴究竟如何认定?
江秋莲说,除了这些照片,她还有证据证明刘暖曦一方操纵网络水军,对江歌和她进行污蔑、诽谤和攻击,各种网暴甚至连她的代理律师也不放过。
江秋莲也表示,她向网络平台投诉后,刘暖曦的相关账号已经被封禁或禁言,但还有相关疑似“水军”的账号依然存在,她正在一步步投诉中。
但是,作为一个可以表达观点的公共平台,网络上有人对某些事情观点不一致在所难免,未必一定就是“水军”。
对此江秋莲认为,有的“水军”一个人就有6个账号,难以相信这是普通网友。还有人为规避法律风险在攻击她时并不指名道姓,但评论区里却都知道说的是谁。她已就相关证据做了有效取证,认为可以指向有人组织、操纵“水军”对江歌和她以及代理律师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发布推广虚假信息,操纵、利用“水军”的手段本身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谣言给当事人造成损害,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另外一方面,平台也有义务识别、治理和打击“水军”。
就网络暴力而言,刘晓春认为,治理网络暴力是现在的一个新问题,因为评论和观点表达是正常的网络行为,评论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正常评论与网络暴力之间的边界目前还难以形成清晰界定标准。目前监管机关和平台都在探索以预防为主要目标的创新手段,并且已经产生较为明显的积极效果。
网络暴力这种行为到底有没有可能触碰犯罪红线?有没有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肖怡认为,侮辱罪和诽谤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即在第三者或众人在场的情况下,或者能够使第三人或其他不特定的人听到、看到的方式进行侮辱;诽谤罪的构成则强调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如果故意发布不属实、虚构的信息,更符合诽谤罪。司法解释认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是有组织地去“诽谤”,可以适用“共犯”理论,根据实际参与行为的分工,无论是实行、帮助,还是教唆都可能面临承担相应的刑事风险。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也就是需要被害人去法院起诉。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被害人提供证据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提供协助。
国是直通车就江秋莲等提出的一些疑问,与以刘暖曦名义向国是君发送过民事上诉状等文件的微信账号联系核实,未获任何回应;与刘暖曦代理律师联系,回应称“作为代理律师,什么都不能回应”。
数字藏品“破圈” 银行业数字化转型提速******
1月16日,中国银联推出的“用银联 纳百福”系列数字藏品(第三期)开通线上申领。该系列数字藏品用100句祝福绘成100张“福”字帖,前两期一经上线就受到众多用户青睐。近年来,已有多家机构布局数字藏品赛道,助力银行业数字化转型,探索银行与客户交互的新途径。
探索新形式
1月16日,中国银联推出的“用银联 纳百福”系列数字藏品(第三期)开通线上申领。该系列数字藏品活动,通过区块链技术,将“福”字制成数字藏品,每一份数字“福”字在银联区块链上形成唯一标识,可永久存证。该系列藏品用100句祝福,绘成100张“福”字帖,每款“福”字发行1万份数字藏品,每位用户每款“福”字限领1份。
该藏品分别于1月5日、1月11日、1月16日、1月21日进行四期发行。本期发行量为20款,共20万份。就前两期发行情况而言,该系列数字藏品相当火爆,在1月11日10时上线的30万份“福”字,截至1月12日下午已被全部领完。
此外,中国银联1月9日还推出“五兔迎春”数字藏品,分别以航天、海陆丝绸之路、农业、工业、体育为主题设计了五个不同的兔子形象。
近年来,金融机构纷纷布局数字藏品赛道,并以新奇的形式成功“破圈”。中国银行在第五届进博会期间,限时发行3款特色数字藏品,并结合3D互动带来立体化的数字珍藏体验。
除参与数字藏品发行外,部分银行还深耕数字藏品的保存、分享、使用等功能。例如,工行发布的手机银行8.0版本中,在首页添加“数字藏品馆”专栏,还将通过活动抽奖、任务触发、限时领取等多种形式不定期限量发行数字藏品,用户可领取、查看和使用工行发行的数字藏品,并将数字藏品用于头像,塑造独一无二的数字形象。
助力数字化转型
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22年以来,已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百信银行等十多家金融机构推出数字藏品。在分析人士看来,当前银行业正处于深度转型的进程之中,借助此类形式能够顺应市场关注热点,拓展品牌影响力,也能在打造多元金融生态方面作出创新。金融机构通过发行数字藏品,在提升用户活跃度的同时,也有助于促进数字金融业务的发展,丰富产品与服务种类。
例如,此次中国银联推出的“用银联 纳百福”数字藏品就需要用户下载云闪付App才可申领,参与部分活动还需要进行注册和绑定银行卡实名认证,这都有利于数字金融业务的推广。此外,在该活动中,还包含了信用卡分期免息、消费支付返现等福利。
中国银行也表示,对元宇宙产品的创新是中国银行顺应数字经济发展、构建数字金融的全新探索,中国银行也将始终秉承“融通世界 造福社会”使命,持续推进“金融+科技+场景”转型发展。
“目前数字藏品被年轻人广泛关注,既新颖又有热度,并具备成本低且自带礼品的属性,是银行与客户交互的新途径和桥梁。”博通分析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称,另外,数字藏品属于数字科技范畴,从推动自身数字化转型的角度来看,银行也会积极布局该赛道。
坚持与实体价值对应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目前银行业推出的数字藏品主要还是以营销宣传为主,未来可进一步加强数字藏品在多种金融场景中的运用。
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分析师苏筱芮表示,可将数字藏品与银行传统业务进行融合,赋予传统业务新的生机与活力,在巩固客户、打造银行多元生态方面做出创新改进。
东北证券传媒行业首席分析师宋雨翔认为,未来数字藏品产业的核心可聚焦在平台端。“平台直达终端客户,具有用户运营优势,再通过转赠交易等玩法增加用户参与黏性,获取收益。”
此外,在数字藏品“去金融化”的基调上,银行要避免夸大宣传,并引导客户理性收藏。对合作的第三方平台进行资质审核,避免数字藏品出现金融化、证券化等乱象,避免在二次转卖中引发金融风险。
渤海银行副行长、首席风险管理官赵志宏曾撰文表示,数字藏品经营中,对风险乱象的有力防范、对监管合规的及时落实是至为重要的。数字藏品应该以服务于实体经济、促进社会福祉为最终价值的落脚点。商业银行坚持数字藏品与“实体价值”的对应性,坚决避免数字藏品被“过度创新”,成为炒作工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