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发生后首次出访,习近平促中哈打造下一个“黄金30年”******
(近观中国)疫情发生后首次出访,习近平促中哈打造下一个“黄金30年”
中新社北京9月15日电 (记者 邢翀)“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这是我首次出访,我就选择了哈萨克斯坦,这彰显中哈关系的高水平和特殊性,体现了我们的深厚情谊。”在与哈萨克斯坦总统托卡耶夫会谈时,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如是说。
金秋时节,习近平开启中亚之行,哈萨克斯坦是他到访的首站,也是他作为国家主席第四次到访哈萨克斯坦。
尽管此访停留时间短暂,但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的国际问题专家看来,访问内容丰富、成果丰硕,达成了一系列重要共识,表明双方坚定致力于开辟中哈关系下一个“黄金30年”,将指引中哈关系发展向更高水平迈进。
中哈友好牢不可破
会谈中,习近平用“牢不可破”形容中哈之间的友好关系。习近平表示,中国永远是哈萨克斯坦值得信赖、倚重的朋友和伙伴,中方愿同哈方做彼此发展振兴的坚强后盾。
托卡耶夫则说,哈方将继续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做任何情况下中国都可以依赖的好伙伴、好朋友。
在外界看来,此次访问让两国友谊进一步升温。今年以来,两国领导人频频互动。年初,习近平与托卡耶夫曾互致贺电庆祝两国建交30周年;2月,托卡耶夫还应邀来华出席北京冬奥会开幕式。
而此次习近平访哈,托卡耶夫也作出特别安排,邀请习近平共同参观“哈萨克斯坦—中国千年对话”艺术展。展览陈列了中哈两国艺术珍品,既是中哈千年灿烂文化互学互鉴的生动写照,更是两国人民世代友好往来的历史见证。
中哈友谊源远流长。从中国西汉张骞、唐代高僧玄奘、明代外交家陈诚等到访哈萨克斯坦,到如今途经哈萨克斯坦的中欧班列驰骋不息,都诠释着两国“山水相连、命运与共的好邻居、好朋友、好伙伴”的深厚情谊。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欧亚研究所所长李自国表示,习近平此访延续了中哈友谊传统。尤其是习近平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首次出访即选择哈萨克斯坦,又恰逢中哈建交30周年,这充分彰显中方对哈萨克斯坦的重视,显示出中哈高度互信以及中哈永久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高水平。
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习近平曾于2013年、2015年、2017年三度到访哈萨克斯坦,每一次访问都具有里程碑式意义。
2013年9月,习近平访哈期间发表演讲,首次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第一时间得到哈萨克斯坦各界热烈响应。
2015年5月,习近平再访哈,仅仅间隔20个月,“一带一路”便从蓝图愿景映照出现实图景,此后中哈共建“一带一路”实施了一系列具有战略意义的合作项目。
2017年6月,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功举办后,习近平首次出访同样选择哈萨克斯坦,“暖心之旅”达成了一系列共识,为深化两国战略对接注入新的强劲动力。
习近平今年访哈期间,“一带一路”仍是外界关注的关键词。在与托卡耶夫会谈时,习近平强调,双方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扩大经贸、产能、互联互通、抗疫等领域合作,拓展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金融、跨境电商、绿色能源、绿色基建等创新合作。
而根据中哈发表的建交30周年联合声明,双方愿继续积极推动中方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同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对接,为两国跨境货物和服务贸易提供强大助力,造福两国人民。
中国俄罗斯东欧中亚学会会长李永全指出,哈萨克斯坦是“一带一路”首倡之地,中哈在“一带一路”建设框架下合作有广泛共识,尤其表现为两国发展战略对接和哈特别关心的投资、物流、经贸、产能等领域合作,习近平此访对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提出了新希望,这将助力双方合作不断走深走实。
中哈关系新的起点
“我这次访问是中哈关系新的起点,相信在双方共同努力下,未来中哈关系将取得更大发展。”习近平在此访中说。
这次访问也被托卡耶夫称为“哈中关系发展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将为哈中永久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发展注入新的内涵和动力。
建交30年来,两国关系不断取得新成果。从建交初期的中哈友好关系,到此后的睦邻友好合作关系,再到战略伙伴关系、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及至当前的永久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中哈关系基本上每十年上一个大台阶,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此访期间,双方明确,为中哈构建世代友好、高度互信、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目标和愿景而努力。愿秉持相互尊重、睦邻友好、同舟共济、互利共赢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双边对话,精心打造双边关系下一个“黄金30年”。
有观察家认为,在国际形势深刻变化、新冠肺炎疫情延宕反复的背景下,中哈合作行稳致远,成为共建“一带一路”以及地区合作的先行者,随着双方在上海合作组织等多边机制框架内合作进一步加强,在双方合作下一个“黄金30年”中,也必将为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作出“中哈贡献”。(完)
扫除跨境电商退运阻碍******
扫除跨境电商退运阻碍
李鸣涛
跨境电商出口退运的税收优惠来了。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降低跨境电商企业出口商品退运成本,积极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
近年来,解决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的便利化问题,进一步降低跨境电商出口企业运营成本,备受关注。海关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含B2B)2.11万亿元,其中,出口1.55万亿元,进口0.56万亿元。如按电商企业平均10%的退换货率计算,去年一年我国跨境电商出口商品的退换货金额影响不可小视。当前,大量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商品,因退运国内物流成本高、进境要求严格且手续复杂等原因,滞留在海外仓库中,需要支付高额的仓储费用,最终大多数商品只能在海外低价促销或销毁,造成大量损失。尤其对很多小微跨境电商出口企业而言,退换货的处理成本蚕食了相当大比例的企业利润。
2022年9月,商务部发布的《支持外贸稳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加快出台便利跨境电商出口退换货的税收政策。而此次出台的政策,将为跨境电商出口企业挽回不少退运成本,减少企业后顾之忧,稳定外贸企业预期。为进一步优化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流程与规定,为企业提供更多便利,降低操作门槛与企业退货入境成本,下一步可建立起从采购、出境、仓储、销售到退换货处理的全过程完整闭环。
降低退换货条件。按照国家进出口关税条例,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不征收进口关税。这一规定主要是针对一般贸易货物出口,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发生退货的原因普遍多样,加之境外电商平台倾向于保护消费者利益,很多商品都是经过短暂使用后不满意而发生退货,产品的品质和规格可能并无问题。此次新政策在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运原因上不再强调因品质或规格原因,“滞销、退货”的表述更符合跨境电商商品特点。
优化退货税收政策。对于出口货物和已汇总形成报关单的9610出口商品来说,如何证明商品未退税或退税已补税,是复运进境不征税的重要条件。按照目前规定,退货企业需要向税务部门申请开具相关证明,申请时需要向税务部门提供申报表、报关单、出口发票、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对此,可考虑利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等,一站式提交相关申请,提升管理部门审核效率;同时针对退货商品的特点和属性,在补缴税款方面制定特别政策。
探索邮包自发货出口退货处理方式。当前我国跨境电商出口中,还有大量的小微卖家采用自发货模式通过邮政小包、商业快件等向境外消费者递送商品,出口报关是通过邮件通关,尚未纳入跨境电商通关报关体系内。这种方式下的退货商品,如退回国内也只能通过个人邮包,成本非常高昂。可考虑实施邮包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集货模式,在海外设立退货商品集货仓统一批量退运回国内,以降低退运成本,并在通关、税收方面探索相应管理措施。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